追加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分步骤为您详细说明,并提供模板参考:
明确申请目的与法律依据
需在申请书中清晰表明要求追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并引用《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核心法律依据。若涉及特定领域(如人格权、婚姻家庭等),可补充对应条款。
结构化撰写申请书内容
建议按以下逻辑分层撰写:
关键注意事项
附:简化版申请书模板
**追加精神损害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XXX(单位需写明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纠纷(案号)一案,已由XX法院受理/判决。被申请人实施XX行为(如侮辱、诽谤、虐待等),导致申请人出现XX精神损害后果(如焦虑症、抑郁症诊断证明),原判决未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现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申请追加赔偿。
证据清单:
1. XX医院精神科诊断证明;
2. 心理咨询记录;
3. 证人XXX证言。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提示:若需进一步调整内容或补充细节,可直接向我说明具体案件情况,我将协助完善申请书逻辑与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