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中诉讼费的表述-畅治辉律师|法行宝
2025-11-06 行政纠纷

在民事调解书中,关于诉讼费用的表述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明确和准确的阐述。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调解书中诉讼费表述的详细分析:

  1. 协商确定诉讼费用负担: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书应明确表述为:“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XX方承担(或双方按XX比例分担)。”例如,若双方同意原告承担60%,被告承担40%,则调解书可表述为:“本案诉讼费用共计XX元,由原告承担XX元(即60%),被告承担XX元(即40%)。”
  2. 法院决定诉讼费用负担:

    • 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方或分担比例。此时,调解书可表述为:“本案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由XX方承担(或双方按XX比例分担)。”例如,若法院决定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则调解书可表述为:“本案诉讼费用共计XX元,由被告承担。”
  3. 败诉方负担原则:

    • 原则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这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所确立的。若调解书需体现这一原则,可表述为:“根据法律规定,本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XX承担。”但需注意,在调解书中直接表述“败诉方”可能不太常见,因为调解本身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协商,不过若调解结果明显反映了一方的败诉性质,也可如此表述。
  4.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情况下的分担:

    • 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诉讼费用应根据双方的胜败诉情况来分担。调解书应具体说明分担情况,如:“本案诉讼费用根据双方胜败诉情况,决定由XX方承担XX元,YY方承担YY元。”例如,若原告部分胜诉,被告部分败诉,且法院决定原告承担30%诉讼费用,被告承担70%,则调解书可如此表述。
  5. 附条件的诉讼费用承担:

    • 为督促一方积极履行调解义务,可以设置条件来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方。调解书可表述为:“若被告(或原告)XX按照本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全部义务,则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或被告)XX负担;若未按约履行,则诉讼费用由被告(或原告)XX负担。”这种表述方式有助于增强调解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6. 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交纳。调解书应明确这一点,如:“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减半,由XX方承担(或双方按XX比例分担)。”例如,若原定诉讼费用为XX元,减半后为XX/2元,且双方同意由被告承担,则调解书可如此表述。

在实际操作中,调解书可能会综合使用上述多种表述方法,以确保诉讼费用的负担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同时,无论采用哪种表述方法,都应确保内容清晰、准确、无歧义,以确保诉讼费用负担的可执行性。若您在调解书诉讼费用表述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