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银行后续是否会接着划扣低保救助金,需分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若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划扣范围且包含低保救助金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银行有权从借款人账户(包括低保账户)划扣款项用于偿还逾期贷款,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商业银行法》第29条关于“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性限制),则银行在返还已划扣资金后,仍可能依据合同继续划扣。但需注意,低保救助金属于国家专项救助资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实践中法院可能基于公序良俗原则限制划扣范围。
若贷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划扣范围,或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划扣低保账户,或约定直接划扣低保金(而非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则该条款可能因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3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关于低保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而被认定无效。此时,银行无权继续划扣。
若银行划扣行为已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
若您已通过行政投诉(如向银保监会举报)或司法诉讼(如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确认银行划扣行为违法,且银行已返还资金,则根据《民法典》第179条,银行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后续不得再划扣。
建议:
低保救助金是您的生存保障,法律对此有严格保护,银行无权随意划扣。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