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超过退休年龄确定劳动关系怎么办”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构成劳务关系。这是因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劳动关系的建立通常以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终止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超龄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曾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该规定首次明确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围及其保障水平,为超龄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
用工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协议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这有助于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工作条件和权益。
工伤保险:针对超龄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问题,该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超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养老金与医疗保险:对于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继续工作并不改变其享受这些待遇的资格。同时,对于尚未达到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缴费。
维权渠道: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欠薪、克扣工资、逃脱保险责任等行为,超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等渠道进行维权。同时,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争议也被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为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权益保障渠道。
具体案例分析: 以王女士父亲的情况为例,他67岁时入职一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后来,他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脚部被电梯夹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王女士的父亲与物业公司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构成劳务关系,但他仍然有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但他们的权益仍然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参加工伤保险、继续享受养老金与医疗保险待遇以及通过维权渠道进行保障。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