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没有继承人的特困户遗产如何处理、谁提出认定以及财产归街道还是社区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没有继承人的特困户遗产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具体来说,如果被继承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由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被继承人为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由民政部门担任。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会依法查询被继承人的财产信息,制作遗产清单,并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在依法处理完债权债务后,如果仍有剩余遗产,民政部门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认定剩余遗产无主并收归国家所有。
其次,关于谁提出认定的问题,通常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由其生前住所地的社区、街道或者相关知情人士向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报告,由这些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是否需要担任遗产管理人。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需要法院的判决或指定来确认遗产管理人的身份。
最后,关于财产归街道还是社区的问题,实际上,根据前面的解答,财产并不会直接归街道或社区所有。而是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依法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处理完债权债务后,剩余的遗产会收归国家所有,并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以及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因此,财产并不会直接归属于街道或社区,而是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
综上所述,没有继承人的特困户遗产会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进行依法处理,最终剩余的遗产会收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