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是否能对该债务人既提起仲裁 又申报债权-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不能既提起仲裁又申报债权来同时主张权利。

详细分析:

  1. 法律程序上的冲突:

    • 当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应当通过破产程序来统一处理。此时,债权人需要向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申报债权,由破产管理人进行核定和统一清偿。
    • 如果债权人在申报债权的同时,又提起仲裁(或诉讼),这会造成法律程序上的冲突。因为仲裁(或诉讼)的结果可能与破产程序中的债权核定和清偿产生矛盾,导致法律秩序的混乱。
  2. 具体案例的参考:

    • 以提供的案例为例,秦岭作为债权人,在江湖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已经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但随后,秦岭又提起了诉讼,要求江湖公司还本付息。
    • 中级法院提审后认定,秦岭既申报了破产债权,又通过单独的诉讼获得了债权,这种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中级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秦岭的起诉。
  3. 法律原则的考量:

    • 从法律原则的角度来看,破产程序的设计是为了公平、有序地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允许债权人同时通过仲裁(或诉讼)和申报债权来主张权利,那么这将会破坏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 此外,这也可能会引发债权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因为有些债权人可能会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优先获得清偿,而其他债权人则只能通过破产程序来获得清偿。
  4.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债务人破产时,应当优先选择通过破产程序来主张权利。这包括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程序的进展和债权清偿的情况。
    • 如果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的债权核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并要求破产管理人进行复核。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时通过仲裁(或诉讼)和申报债权来主张权利。

总结与建议: 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不能既提起仲裁又申报债权来同时主张权利。这既是法律程序上的要求,也是维护破产程序公平性和有序性的需要。债权人应当优先选择通过破产程序来主张权利,并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和要求复核。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