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书怎么写-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10-20 行政纠纷

当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一审法院需要重新撰写判决书。以下是一份关于“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书”的撰写指南及示例内容:

一审判决书撰写要点

  1. 标题与编号:

    • 标题应明确为“民事判决书”。
    • 编号应包含法院名称、年份、案件类型(如“民初”)及序号。
  2. 当事人信息:

    • 准确列明原告、被告及可能涉及的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
  3. 案件背景与重审原因:

    • 简要概述案件的起源,包括一审的判决结果及二审发回重审的原因(如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4. 重审过程与认定事实:

    • 描述重审的开庭情况、当事人陈述、证据交换及质证过程。
    • 详细阐述法院在重审中认定的事实,包括采信的证据及对争议事实的评判。
  5. 法院观点与法律依据:

    • 明确法院对案件争议焦点的观点,结合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评判。
    • 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判决的依据。
  6. 判决结果:

    • 分项写明判决结果,包括支持或驳回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
    • 明确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况。
  7. 尾部信息:

    • 包括审判长、审判员姓名,判决日期,以及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声明。
    • 书记员签名。

示例内容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初××号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证号码××××。

(如有第三人,同样列明其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曾作出(××××)民初××号民事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于××××年××月××日作出(××××)民终××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重审认定事实如下:……(详细阐述重审中认定的事实,包括采信的证据及对争议事实的评判)。

本院认为,……(结合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写明判决结果,如“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元”);

二、……(如有其他判决结果,继续分项写明);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元,被告×××负担××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1:×××

审判员2:×××

××××年××月××日

书记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以上是一份关于“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书”的撰写指南及示例内容,供您参考。在实际撰写时,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