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保险人员的赠品违反什么规定呢-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5-10-18 经济纠纷

收取保险人员的赠品是否违规,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核心结论如下:

  1. 若赠品价值较低且未附加条件,一般不直接违反法律,但可能违反行业规范
    根据《保险法》及相关行业规定,保险公司或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来诱导销售。若赠品价值微小(如钥匙扣、笔记本等),且未与购买保险直接挂钩(如未要求“购买保险才能领取”),通常不构成违法,但可能违反保险公司内部合规要求或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如《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2. 若赠品价值较高或附加购买条件,可能涉嫌违法

    • 违反《保险法》第116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若赠品价值较高(如现金、贵重物品、高额购物卡等),或明确要求“购买特定保险才能领取”,则属于变相返利,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若保险公司通过赠品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市场秩序),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若涉及商业贿赂,可能触犯《刑法》
    若保险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促成特定交易),向投保人或相关人员赠送财物且价值较大,可能构成《刑法》第164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若对方为企业人员)或第389条“行贿罪”(若对方为国家工作人员)。

建议:

  • 投保人应谨慎接受赠品,避免因小失大(如误购不适合的保险产品);
  • 保险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合规要求,避免因赠品行为被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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