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收到虚开发票证实正常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虚开发票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发票主要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三种情形。
当您收到虚开发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即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如果您已经抵扣了进项税款或者取得了出口退税款,那么应依法进行追缴。
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利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免费查询渠道,如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数字账户等,对取得的发票真伪进行查验。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及时拒收,并不作为财务凭证入账。
此外,如果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取得了虚开的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您不会被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是,您仍然需要按照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如果您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那么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最后,如果您对收到的异常扣税凭证(可能包括虚开发票)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如果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您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
综上所述,处理收到虚开发票的问题需要您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并加强财务管理和发票查验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