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 折腰 大尺度引爆争议 制作方追求流量突破尺度是否侵犯观众权益-李龙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侵权纠纷

结论概述

短剧《折腰》因大尺度情节引发争议,制作方若单纯以突破尺度为卖点,可能涉及侵犯观众的人格权益,具体包括隐私权、名誉权及公众对健康文化产品的合理期待权。 新闻背景显示,该剧第7集圆房戏及“冰块浴缸疗伤”等场景,通过露骨镜头语言强化性张力,引发观众“脸红心跳不敢直视”的反馈,部分观众质疑“尺度成为唯一卖点”是否合理。以下从法律角度展开分析:

法律定性:可能侵犯的人格权益类型

  1.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间接侵犯
    若剧中情节涉及对真实人物或群体的隐射(如通过角色设定暗示特定社会群体),且内容存在贬损性描述(如将女性角色塑造为“媚态形象”),可能构成对隐私权或名誉权的侵犯。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虽然短剧角色为虚构,但若观众能合理关联到现实中的特定群体,且内容具有贬损性,则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2. 公众对健康文化产品的合理期待权
    观众购买影视服务时,隐含对内容符合公序良俗的期待。若制作方为追求流量,过度渲染情欲场景,导致内容违背社会一般道德标准,可能侵犯观众的“合理期待权”。虽然我国未明确规定此类权利,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通过《民法典》第8条(公序良俗原则)及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裁判,要求制作方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后果:制作方可能承担的责任

  1. 民事责任

    • 停止侵害与赔偿损失:若法院认定制作方行为侵犯观众权益,可能责令其删除争议情节、公开道歉,并赔偿观众因观看不适内容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合同违约责任:若制作方与平台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内容需符合公序良俗,而制作方违反约定,平台可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
  2. 行政责任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32条,禁止制作、播放含有“宣扬淫秽、暴力、丑恶内容”的节目。若监管部门认定《折腰》情节违规,可能对制作方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对公众的启示:观众如何维护权益

  1. 投诉与举报
    观众可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部门投诉,要求对短剧内容进行审查。若认定违规,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2. 民事诉讼
    若观众因观看不适内容遭受严重精神损害(如产生焦虑、抑郁等),可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以“侵害人格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制作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行业的警示:短剧创作的边界

  1. 内容合规性
    短剧行业需在追求流量与尊重艺术规律之间找到平衡。过度依赖尺度突破虽能短期获利,但长期来看,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观众权益而面临法律风险。

  2. 演员职业边界
    近期一名19岁短剧演员因不满剧本中吻戏过多而擅自离组,引发对“尺度内卷”的讨论。演员有权拒绝超出合理范围的亲密动作,制作方应尊重演员的意愿,避免因追求流量而侵犯演员的人格权益。

延伸思考:短剧行业的未来走向

短剧行业经历了狂飙式增长后,正站在十字路口。2025年一季度短剧大盘热度值罕见出现环比、同比双下滑,流量减退、爆款难求、回报率下滑问题严峻。在此背景下,制作方选择以尺度为卖点,实则是行业焦虑的体现。但长远来看,这种策略难以持续。当镜头过度聚焦于情欲,原著中那份家族世仇的沉重感、政治博弈的紧张感,就不可避免地退居背景。短剧行业需回归内容深耕,尊重艺术本质,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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