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中标未达到四百万,但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依然会受到刑事追诉。
一. 串标行为的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并不仅仅以中标金额作为唯一判断标准。
二. 串标行为的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即使中标金额未达到四百万,但如果串标行为给相关方造成了五十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受到刑事追诉。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串标行为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如果违法所得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同样会受到刑事追诉。
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这是串标行为受到刑事追诉的一个明确金额标准,但并非唯一标准。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无论中标金额大小,如果串标行为中涉及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也会受到刑事追诉。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这表明串标行为的持续性和严重性,即使单次行为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如果多次违法并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也会受到刑事追诉。
三. 未达到四百万中标金额的串标行为处理
如果串标行为未造成五十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且违法所得也未达到二十万元以上:这种情况下,虽然不会受到刑事追诉,但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串标行为涉嫌其他严重情节:如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多次违法并受到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即使中标金额未达到四百万,也可能受到刑事追诉。
我的观点:串标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无论中标金额大小,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未达到四百万中标金额的串标行为,如果满足其他刑事追诉标准或涉嫌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建议各相关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