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 夫妻赠与是否可以撤销-胡森轩律师|法行宝
2025-10-17 婚姻家庭

夫妻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可撤销的情形

  1. 任意撤销权: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如果动产尚未交付或不动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人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
    • 行使条件: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即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过户。但需注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 举例说明:如丈夫承诺送妻子一辆车,在车未交付前,丈夫可撤销赠与。但若该赠与已经过公证,则一般不能撤销。
  2. 法定撤销权:

    • 法律依据:赠与人还享有法定撤销权,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
      •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 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 举例说明:若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后,受赠方长期对赠与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其父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普通赠与未办理过户登记: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对于不动产赠与,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 举例说明:夫妻约定将一方名下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可撤销赠与。
  4. 附条件赠与的条件未成就:

    • 法律依据:若赠与合同附有条件,如“若三年内生育子女则赠与房产”,若期限届满未达成条件,赠与人可解除协议。
    • 举例说明:双方约定若三年内生育子女,则赠与房产一套。若三年内未生育子女,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5. 基于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赠与:

    • 法律依据:若赠与行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或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
    • 举例说明:误信受赠方患有绝症而赠与巨额财产,后发现系误诊,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

二、不可撤销的情形

  1.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法律依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律效力较强,赠与人通常难以撤销。
    • 例外情形: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无效事由,仍可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撤销。
  2.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 法律依据: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即使未办理公证,赠与人也往往不得撤销。
    • 举例说明:夫妻以共同财产向慈善机构捐赠抗疫物资,该赠与行为不可任意撤销。
  3.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 法律依据:基于伦理关系的赠与,如为报答养育之恩将祖传首饰赠与岳母,此类赠与不得随意反悔。
    • 举例说明:为报答养育之恩,一方将祖传首饰赠与另一方父母,此类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不得随意撤销。

三、夫妻财产约定性质下的赠与撤销

夫妻间关于房产等重大财产的赠与,若被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性质,则撤销规则更为复杂。如果夫妻财产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如双方自愿、内容合法、形式合规(通常要求书面形式),则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如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等,赠与人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约定,进而撤销赠与。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夫妻间进行财产赠与时应充分考虑上述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建议在赠与前明确赠与的目的、条件和期望,并尽可能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以减少后续的争议和纠纷。对于可能存在的争议或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