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五保户监护人钱不按时给怎么办”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重视和及时解决的关切。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其相关通知,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和建议:
首先,我们要明确五保供养的责任主体。根据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则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这意味着,五保户的供养资金和实物应当由这些机构来保障和发放。
如果您发现五保户的监护人(或受委托的扶养人)没有按时给予供养资金或实物,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监护人沟通:
- 首先,尝试与监护人进行直接沟通,了解他们未能按时给予供养资金或实物的具体原因。
- 提醒他们根据五保供养协议,他们有义务按时提供供养。
向村委会反映:
- 如果与监护人的沟通没有结果,您可以向五保户所在的村委会反映情况。
- 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有责任监督五保供养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可以协助您与监护人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或协调。
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 如果村委会的协调没有效果,您可以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是五保供养工作的组织者,他们有权对监护人进行督促和纠正,确保五保户的供养得到落实。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上述步骤都没有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 根据条例,如果按照五保供养协议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扶养五保对象,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资金发放渠道:
- 同时,您也可以关注五保供养资金的发放渠道是否畅通。
-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核拨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户、落实到人。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五保供养是农村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它关系到五保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任何违反五保供养协议、损害五保户利益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请不要犹豫,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五保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