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致残怎么处理-向丹阳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服役期致残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根据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关政策,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致残认定

首先,需要明确致残的性质,即因战致残还是因公致残。

  1. 因战致残:

    • 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
    • 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伤害或者被折磨致残的;
    •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
    • 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致残的;
    • 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 其他因战致残的情形。
  2. 因公致残:

    • 在执行任务中、工作岗位上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致残的;
    • 因患职业病致残的;
    • 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受伤致残的;
    • 其他因公致残的情形。

二、残疾军人抚恤

  1. 抚恤金标准:

    •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 残疾抚恤金的具体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 特殊困难补助:

    • 对领取残疾抚恤金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军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困难补助。
  3. 护理费:

    • 对退出现役时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四级、退出现役后补办或者调整为一级至四级、服现役期间因患精神障碍评定为五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
    •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

三、康复辅助器具

  • 残疾军人因残情需要配制假肢、轮椅、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的,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所需经费由省级人民政府保障。

四、优待政策

  1. 教育优待:

    •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
    • 残疾军人、义务兵和初级军士退出现役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2. 医疗优待:

    •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3. 就业与社会保障:

    • 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 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 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4. 住房优待:

    •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照顾。
    • 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者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五、其他优待

  • 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享受购票、安检、候乘、通行等优先服务。
  • 残疾军人享受减收国内运输经营者对外公布票价50%的优待。
  • 军人、残疾军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 抚恤优待对象参观游览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等按照规定享受优待及优惠服务。

综上所述,服役期致残的军人将享受国家全方位的优待政策,包括致残认定、抚恤金发放、康复辅助器具配制、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多方面的优待。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