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人后打122但没打120就离开了,是否算逃逸,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若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则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若行为人明知撞人致伤,为逃避法律责任,未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救助,且在拨打122报警后,未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而是擅自离开,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逸。因为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符合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
二、若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则一般不构成逃逸
若行为人撞人后,因惊慌失措等原因未及时拨打120,但及时拨打了122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且未对伤者采取任何进一步的伤害行为,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逃逸。因为此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逃离现场的行为。
法律建议:
三、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因受伤严重无法自行拨打120或122,或因现场情况紧急(如车辆起火、爆炸等)必须立即离开现场以避免更大危害的发生,且事后及时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这种情况下一般也不认定为逃逸。但行为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离开现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结与建议:
驾车撞人后,无论是否拨打120,都应留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并积极配合调查。若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现场,应尽快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遇到类似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