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分几级-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劳动纠纷

非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以下是对这两个档次的详细解释: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神经系统疾病:如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等情况。
  2. 呼吸系统疾病:如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 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 其他严重疾病:如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等。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神经系统疾病:如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单肢瘫(肌力3级)、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等情况。
  2. 呼吸系统疾病:如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 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 其他疾病:如中度肝功能损害、各种疾病造瘘者、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等。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鉴定时,主要以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作为判定依据,以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所作的医学检查结果为依据。

四、法律建议

  • 及时申请鉴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因非工伤原因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建议及时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以便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 准备充分材料:在申请鉴定时,请务必准备充分的医疗证明和相关材料,以便鉴定机构能够准确判断您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 了解权益:根据鉴定结果,您可以了解自己应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如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