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是哪一个部门管辖-邹洁律师|法行宝
2025-10-05 行政纠纷

非法电鱼主要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农村〈渔政〉执法机构)管辖,同时会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进行打击整治。以下是详细分析:

管辖主体

电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活动,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农村〈渔政〉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对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整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行政执法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和抓紧抓实。自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每年都将打击电鱼纳入“中国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并将打击电鱼作为黄河、珠江、淮河等内陆流域禁渔期管理的重要内容。

协作机制

在打击电鱼的过程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农村〈渔政〉执法机构)会积极与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例如,农业农村部曾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渔政执法机构加强与这些部门的协作,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打击电鱼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电鱼活动多发频发态势。此外,农业农村部还联合公安部等部门组织沿江省市同步开展电鱼器具等非法捕捞船具集中公开销毁活动,发布涉渔典型案例,指导地方加强对典型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律依据与制度建设

为了加大对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还推动将打击电毒炸鱼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并修订发布《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增强依法依规惩治电鱼制度的刚性。同时,引入生态环保督察、河湖长制、领导干部审计等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长江等流域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工作的监督机制。

实际案例与成效

通过多年的打击整治,电鱼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近年来各地开展打击电鱼行动共收缴了大量电鱼器具,未发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组织化、规模性电鱼案件,打击电鱼管控形势稳步向好。

建议:如果您发现了非法电鱼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举报,也可以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将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共同维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安全。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