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置措施期满后,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首先,要明确的是,留置措施是监察委员会在调查职务犯罪等案件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当留置措施期满,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后,涉案人员的法律身份会发生变化,从“被调查人”转变为“嫌疑人”。
在这个阶段,涉案人员或其辩护律师可以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探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的前14天,通常被视为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期”。在这个时期内,如果涉案人员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并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同时,即使获得了取保候审,涉案人员也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仍然会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查。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或事实,可能会撤销取保候审,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因此,对于留置后可以办取保的问题,我的答案是:在留置措施期满后,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的情况下,涉案人员是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建议涉案人员或其辩护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探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