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担保合同对工程未竣工时担保期间的计算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在担保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对担保期间进行自由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未竣工时担保期间的计算方式,如按照工程实际完成进度、特定时间节点或其他合理标准来确定,那么应当遵循该约定。
若担保合同未对工程未竣工时担保期间的计算作出明确约定,则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解释原则来确定。
依据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担保期间通常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然而,在工程未竣工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可能尚未届满。此时,若担保合同未对担保期间作出特别约定,则可能需要参考法律规定中关于担保期间的一般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判断。例如,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担保期间,或者根据工程预计竣工时间等因素来推定担保期间。
依据合同解释原则:在合同解释上,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等,结合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行业惯例等因素,对担保期间进行合理解释。如果担保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歧义或不明确之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