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并不一定就会扣车,是否扣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扣车的一般情形
收集证据需要: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认为需要收集证据以查明事故原因,如车辆的技术状况对事故的影响等,那么交警有权依法扣留事故车辆。这是为了保障调查、检验鉴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防止车辆被挪动后影响证据的收集。
检验鉴定需要:如果事故涉及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如确定车辆的技术状况、车速等,交警也会扣留车辆。检验鉴定一般应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并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二、不扣车的一般情形
事故责任明确:如果事故责任已经明确,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等方面不需要再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可能不会扣留车辆。
轻微事故且无争议:如果事故仅导致轻微财产损失,且各方对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及导致事故的原因都没有争议,那么交警通常也不会扣留车辆。
特殊情况下的不扣车:如果事故情节比较轻微,且双方对于事情的经过和原因都没有争议,又或者是受伤的人员觉得自己的伤挺轻微的,双方都愿意自己商量着解决,而且还经过交警部门同意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扣车。
三、扣车的特殊情形
如果事故涉及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等,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受伤,交警一般都会按照法律规定把车扣下,然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四、扣车期限与取车流程
扣车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取车流程:当事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领取被扣留的车辆。如果经过通知,当事人三十天之后还不去领取,或者经过公告三个月还是不领取的话,那么扣留的车辆就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建议:在发生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领取被扣留的车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