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永久基本农田被占用后,补划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且细致的流程,以确保补划的农田在数量、质量和布局上都能满足要求。以下是关于占用基本农田如何补划的详细解答:
一、补划原则
补划工作需遵循“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这意味着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数量上要与被占用的农田相当,质量上不能低于原有水平,且布局上应保持相对稳定,以维护农田的整体功能和生态效益。
二、补划流程
摸排与收集信息:
- 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积极与相关部门(如农业农村局)对接,全面收集被占用农田的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区域详细界限等矢量数据,以初步掌握被占用农田的基本情况。
实地踏勘与论证:
- 组织专业人员对被占用农田和拟补划农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其空间位置、数量、质量、地类等信息。
-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组织实地踏勘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论证内容应包括建设占用、生态建设或灾毁等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以及拟补划耕地的基本情况。
- 对于建设占用的项目,还需对选址选线方案进行比选,并对节约集约用地等情况提出意见。
编制补划方案:
- 根据实地踏勘和论证结果,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精准编制补划方案。方案应明确补划农田的具体位置、数量、质量等信息,并确保补划的农田坡度小于25度,原则上要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
实施补划:
- 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既定位置进行放线和施工,确保占用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不超过补划范围。
- 对于占用或减少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原则上要在城市周边范围内补划。经实地踏勘论证确实难以在城市周边补划的,需按照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要求进行补划。
三、补划要求
-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且坡度小于25度。
- 补划的数量、质量要与占用或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当。
- 补划的农田原则上要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以维护农田的整体性和连片性。
四、监管与验收
- 补划工作完成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补划的农田符合相关要求。
- 同时,需加强对补划农田的监管,防止其被非法占用或改变用途。
综上所述,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任务,需要遵循严格的原则和流程。通过摸排与收集信息、实地踏勘与论证、编制补划方案、实施补划以及监管与验收等步骤,可以确保补划的农田在数量、质量和布局上都能满足要求,从而维护农田的整体功能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