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会见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如果其监护人不在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操作,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二、处理措施
通知其他成年亲属:
通知学校、单位或基层组织代表:
通知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
记录在案:
三、实践案例
以利辛法院少年庭审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齐某某的刑事案件为例,由于齐某某的父亲已故,母亲患有精神疾病无监护能力,唯一的姐姐也尚未成年,因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知了齐某某的堂哥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堂哥在到场后认真履行了职责,为齐某某提供了必要的情感支持和程序保障,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四、建议
综上所述,当律师会见未成年人而其监护人不在场时,可以通过通知其他成年亲属、学校、单位或基层组织代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等方式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