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被执行公司法人和股东怎么写材料-唐树斌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公司事务

申请追加被执行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为被执行人时,需根据不同情形准备相应材料,核心结论如下:

  1. 若需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 材料清单:
      • 执行申请书(需明确追加请求及事实理由);
      • 终本裁定书(证明原执行程序已终结);
      • 公司工商档案(含股东出资协议、验资报告等,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 审计报告或财务凭证(如银行流水,证明出资未实际到位);
      • 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信息)。
    •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2. 若需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 材料清单:
      • 执行申请书(需说明抽逃出资的具体事实);
      • 终本裁定书;
      • 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证明资金异常转出);
      • 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资本减少与股东行为关联);
      • 股东身份证明。
    • 法律依据: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18条,股东抽逃出资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3. 若需追加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 材料清单:
      • 执行申请书(需说明公司注销程序违法);
      • 工商注销登记材料(含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
      • 清算公告(证明未通知债权人);
      • 股东身份证明。
    • 法律依据:
      根据《变更、追加规定》第21条,股东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导致无法执行债务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4. 若需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财产混同情形)

    • 材料清单:
      • 执行申请书(需说明财产混同事实);
      • 终本裁定书;
      • 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
      • 银行流水、合同等(显示公司资金用于股东个人消费);
      • 股东身份证明。
    • 法律依据: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20条,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注意事项:

  • 材料需真实、完整,并附证据清单;
  • 申请书需明确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 若涉及专业审计,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 提交材料后,法院将组织听证,申请人需到庭陈述。

操作建议:

  1. 优先通过律师调取公司工商档案,确保证据合法性;
  2. 针对不同情形,选择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3. 若股东已转让股权,需进一步证明其转让时存在恶意或未履行出资义务。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