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会赔付辅助器具费,且原告是否被定残并非交强险赔付辅助器具费的决定性条件。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赔付范围主要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辅助器具费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的赔付项目。
辅助器具费的认定
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例如,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受伤,需要配备拐杖、轮椅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在合理范围内且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交强险就应当予以赔付。
定残与辅助器具费赔付的关系
定残是指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等级。虽然定残结果会影响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但辅助器具费的赔付并不完全依赖于定残。即使原告没有被定残,但如果其因交通事故确实需要使用辅助器具,且该费用是合理、必要的,交强险仍然会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
实际赔付中的注意事项
在实际赔付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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