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十二条-赵可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是关于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应当回避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 税务人员回避的情形

根据该法条,税务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回避:

  1. 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利害关系:例如,税务人员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利害关系。
  2. 与税收违法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如果税务人员与正在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也应当回避。

二. 回避制度的目的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公正性,防止税务人员因个人利害关系而影响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通过实行回避制度,可以保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 实际应用

在实际应用中,税务机关在安排税收征收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工作时,应当注意审查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税收违法案件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一旦发现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我建议相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收征收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请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