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管辖权中的双重犯罪原则举个例子-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属人管辖权中的双重犯罪原则,是指在属人管辖的情况下,本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本国法律和行为地法律,本国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以下是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一原则:

例子分析

案情概述:

中国公民甲男在日本旅游期间,与一名已满13岁但不满14岁的日本籍女子乙女自愿发生了性关系。根据日本法律,该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然而,根据我国刑法,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且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法律分析:

  1. 属人管辖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意味着,中国公民甲男在日本的行为,原则上应受我国刑法管辖。
  2. 双重犯罪原则的应用:

    • 尽管甲男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构成强奸罪,但根据双重犯罪原则,我国欲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还需考虑该行为是否也触犯了行为地(即日本)的法律。
    • 在本例中,甲男的行为在日本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尽管甲男是我国公民,且其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属于严重犯罪,但由于未触犯日本法律,我国不能仅凭属人管辖原则就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

结论:

  • 双重犯罪原则的限制:在本例中,由于甲男的行为未触犯日本法律,我国不能仅凭属人管辖原则就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这体现了双重犯罪原则在属人管辖中的重要作用,即限制了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过度扩张,确保了司法协助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 国际法律秩序的维护:双重犯罪原则不仅关乎国家间司法的协调与合作,更是维护国际法律秩序、保障被告人权益的重要基石。

我的观点

在涉及属人管辖和双重犯罪原则的具体案件中,应充分考虑两国法律的规定及国际司法合作的原则。如果一国公民在国外的行为并未触犯当地法律,但根据我国刑法构成犯罪,我国应谨慎行使刑事管辖权,避免对他国主权的不当干涉和司法冲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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