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人防办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以及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一. 法律条款分析
二. 结合案情分析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的案例中,李某侵占了人防工程固定电站,用作办公与物资储存。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关于禁止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的规定。因此,相关部门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李某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 总结
综上所述,私自占用人防办房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我的观点是,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侵占或破坏人民防空设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