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家属领取丧葬费的设定依据主要来源于《军人抚恤条例》以及地方性的实施办法,如《广东省军人抚恤实施办法》。
一. 法规依据
《军人抚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死亡时,其遗属有权按照政策规定增发一定月数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这是优抚对象家属领取丧葬费的直接法律依据。
《广东省军人抚恤实施办法》:作为地方性的实施办法,它进一步细化了《军人抚恤条例》在广东省内的具体应用,明确了增发抚恤金的具体月数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等内容。
二. 具体规定
增发抚恤金:根据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死亡后,其遗属可以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对于残疾军人,其遗属则可以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
申请流程:家属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死者《残疾军人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优抚对象优待证》、死亡证、火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相关部门审核并发放丧葬补助费。
综上所述,优抚对象家属领取丧葬费的设定依据明确,且具体流程也相对清晰。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