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不得结婚的疾病-魏修立律师|法行宝
2025-09-26 婚姻家庭

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并未明确列举哪些疾病属于不能结婚的疾病,但规定了重大疾病的告知义务及撤销婚姻的权利。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变迁与现状

原先的《婚姻法》中确实有关于特定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但在《民法典》实施后,这一条款已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第1053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重大疾病”的定义与范围

虽然法律并未明确列出“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但在司法实践和医学领域,通常可能包含以下几类疾病:

  1. 严重遗传性疾病:如某些类型的先天性痴呆、白化病等。这些疾病由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可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且后代再现风险高。

  2. 指定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 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此外,“重大疾病”还可能包括一些严重的、长期的、可能对生命造成威胁的疾病,如癌症等。这些疾病可能严重影响婚姻生活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法律要求患病方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

三、法律后果与实际操作

  1. 法律后果: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导致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结婚,那么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以及该疾病是否影响了婚姻的有效性和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认定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影响了婚姻的有效性,那么可能会撤销该婚姻。

四、建议与指导

  1. 婚前健康检查:在结婚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婚姻有效性的重大疾病。这可以通过婚前健康检查来实现。

  2. 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婚姻负责的表现。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如果双方对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存在争议,或者对婚姻的有效性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作为专业律师,我可以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

总结来看,虽然《民法典》未明确列举不能结婚的疾病,但规定了重大疾病的告知义务及撤销婚姻的权利。这要求我们在结婚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并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指导,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