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提第三人申请吗 申请范文-周文凯律师|法行宝
2025-09-24 行政纠纷

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不能直接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申请参与诉讼,但可通过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以下是具体分析及申请文书示例:

一、法律程序分析

  1. 必要共同诉讼人地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若被遗漏,法院应依职权追加或依当事人申请追加。若一审未追加,二审中发现遗漏,可调解或发回重审。

  2.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局限性
    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法第59条)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但必要共同诉讼人因诉讼标的直接关联,不属于第三人范畴,故无法直接适用该程序。

  3. 救济途径

    • 申请再审:若判决已生效,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以“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为由申请再审。
    • 另行起诉:若符合起诉条件,可单独提起诉讼主张权利(需注意诉讼时效)。

二、申请再审文书示例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张三,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
被申请人:李四,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
原审被告:王五,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住×××。

申请事项:

  1. 撤销××省××市××区人民法院(2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2. 依法追加申请人为本案必要共同诉讼人,重新审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涉案合同的实际履行方,与本案诉讼标的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原审未依法追加申请人,导致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八)项,申请再审。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张三
日期:××××年××月××日

三、操作建议

  1. 时效注意:再审申请需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2. 证据准备:提交证明自身与案件直接关联的证据(如合同、履行凭证等)。
  3. 程序选择:若案件未生效,可优先通过二审程序主张权利。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