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维秋死刑什么时候执行-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樊维秋死刑已于2025年1月20日执行。

一. 执行死刑的时间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樊维秋案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27日宣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樊维秋死刑,随后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命令后,于七日内,即2025年1月20日,对樊维秋执行了死刑。

二. 案件背景与执行过程

  1. 案件背景: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于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的重大后果。这一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性质极其恶劣。

  2. 执行过程:在执行死刑当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确保了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 执行死刑的法律意义

执行死刑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犯罪行为,法律必须予以严惩。樊维秋案的执行,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警示社会成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樊维秋死刑已于2025年1月20日执行完毕。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