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方事故中,如果两方同责,一方无责,赔付方式如下:
一. 无责方的赔付
- 无责方所遭受的损失,会由承担相同责任的那两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规定的无责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000元。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元。
- 例如,如果无责方的车辆受损,且修复费用为150元,那么有责方的保险公司将赔付100元,剩余50元由无责方自行承担(若其他保险不覆盖)。
二. 同责方的赔付
- 对于承担相同责任的两方,各自的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规定的赔偿限额内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付。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000元(或18000元,具体依据最新交强险规定)。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元(或180000元,具体依据最新交强险规定)。
-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同责双方按照各自50%的比例分担。
- 例如,如果两辆同责车的损失各自为5000元,交强险各自赔付2000元后,剩余的3000元由两车各自承担1500元。
三. 赔偿协商与诉讼
- 具体的赔偿事宜,首先建议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实际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我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各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理赔工作。同时,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使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