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室内设施维修费包含床垫吗-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9-13 房产纠纷

结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室内设施维修费是否包含床垫,需结合合同具体条款、设施清单及双方约定来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 合同明确约定“室内设施”包含床垫

若合同中“室内设施”以列举方式明确包含床垫(如“室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床、沙发、床垫、空调等”),或通过附件清单明确列明床垫,则维修费通常涵盖床垫的维修或更换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协议补充;无法补充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合同已明确设施范围,应按约定执行。

2. 合同未明确列举床垫,但属于“合理范围”内设施

若合同仅概括约定“室内设施维修费包含租赁期内所有附属设施的维修”,但未具体列举,需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 设施性质:床垫属于房屋配套的常用家具,若出租时已提供且未排除在合同外,可能被认定为“附属设施”;
  • 交易习惯:若同类租赁合同中床垫通常被包含在维修范围内,或出租方未特别提示床垫不包含,可能支持维修费涵盖床垫;
  • 双方沟通记录:若签订合同前双方通过微信、邮件等确认床垫包含在维修范围内,可作为补充证据。
    风险提示:若合同未明确且无其他证据,可能引发争议,需结合具体证据主张权利。

3. 合同明确排除床垫或约定“易耗品”不包含

若合同中明确“室内设施不包含床垫”或“易耗品(如床垫、窗帘等)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则维修费不涵盖床垫。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合同已排除床垫,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建议

  1. 核查合同条款:优先以书面合同为准,重点查看“室内设施”定义、维修范围及排除条款;
  2. 补充证据:若合同未明确,可收集出租方承诺维修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
  3. 协商或诉讼:若发生争议,可先与出租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及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争议细节,可进一步向我提供,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