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需要当事人双方到场吗-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04-06 婚姻家庭

收养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但通常需要收养人到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在特定情况下也需到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收养人到场要求

根据《婚姻家庭法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这是为了保证收养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 送养人到场要求

  1. 送养人为公民的:须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2. 送养人为社会福利机构的:由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

三. 被收养人到场要求

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必须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表示同意被收养。这是因为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需要亲自表达其意愿。

四. 特殊情况下的到场要求

  •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这些证明材料的提交可能需要送养人亲自到场。
  •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这一证明材料的提交也可能需要被收养人亲自到场或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五. 其他注意事项

  •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办理收养登记是确立收养关系的重要步骤。
  •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但办理收养公证并不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
  • 在领养过程中,尽管本人不到场也可以完成领养手续,但我建议收养人尽可能亲自参与,以充分了解并同意领养条款,确保能够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总结来看,收养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但收养人通常必须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送养人及被收养人在特定情况下也需到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