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认定假药的情形是什么-陈思文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公司事务

市场监管局认定假药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 这意味着药品的实际成分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成分存在差异,可能是缺少了某些关键成分,或者添加了不应有的成分。例如,某种药品本应含有特定比例的活性成分,但实际检测发现该成分含量不足或完全缺失,或者添加了未列明的其他成分。
  2.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 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即用非药品(如食品、保健品等)冒充药品,或者用一种药品冒充另一种药品。例如,将普通食品包装成药品进行销售,或者将一种低价药品包装成高价药品进行销售。
  3. 变质的药品:

    • 药品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可能因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而变质,导致药品失去原有的疗效或产生有害物质。市场监管局会通过检测药品的性状、有效期等指标来判断药品是否变质。
  4.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 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其疗效的明确表述,如果药品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范围,那么该药品就可能被认定为假药。例如,某种药品本应仅用于治疗某种特定疾病,但标明可以治疗多种不相关疾病。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是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到假药不仅可能无法治疗疾病,还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在购买药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有效期等信息。
  • 如果发现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局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安全。

实际案例:

  • 以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施某某销售假药案为例,施某某以纯中药的名义向他人出售宣称能够治疗腰椎、风湿等病痛的网购袋装粉末状药物。经鉴定,从其售卖的药品中检测出醋酸泼尼松、吲哚美辛等成分,这些成分并非该药品所应含有的,因此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其为假药,并对施某某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如果您在购买或使用药品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发现销售假药的行为,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