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此交通事故中,双方均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责任划分需由交警或相关法律机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但一般而言,逆行超车方可能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因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通常更大。
一、事故双方的行为分析
掉头方责任:
- 双黄线作为禁止标线,意味着车辆不得在此处掉头。尽管掉头方打了转向灯,但这并不能改变其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地点不得掉头。因此,掉头方存在过错。
逆行超车方责任:
- 逆行超车是极其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它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车辆应按照规定方向行驶,不得逆行。因此,逆行超车方在此事故中的过错程度通常更为严重。
二、责任划分的可能性
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 考虑到逆行超车行为的严重性和对事故发生的直接贡献,逆行超车方很可能会被判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尤其是在掉头方已经打了转向灯,尽到了一定警示义务的情况下,逆行超车方的责任可能会更大。
次要责任:
- 掉头方虽然打了转向灯,但仍然违反了禁止掉头的规定,因此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相对于逆行超车方来说,其责任可能会较轻,可能被判定为次要责任。
三、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行超车违反了这一规定。
四、后续处理建议
- 及时报警:事故发生后,双方应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以便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
- 配合调查:双方应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综上所述,此交通事故中双方均有过错,但逆行超车方的行为更为严重且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更大。因此,在责任划分上,逆行超车方很可能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