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行政处罚-宋猛猛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侵权纠纷

针对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行政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此规定,在食品标签上标注虚假内容,将构成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依据

对于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明确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行政处罚的实际案例

  1. 安徽中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案:

    •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上标注虚假内容。
    •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2. 湖南诺菲智造食品有限公司案:

    •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鸡里脊肉串”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虚假标注。
    •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90元,并处罚款20000元。
    • 处罚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并考虑了当事人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与后果

  • 履行方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会明确罚款的缴纳方式,如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履行期限:通常为15日,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后果:除了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更严厉的处罚。

五、建议与提醒

  • 合规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自查自纠:定期对食品标签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虚假内容。
  • 积极应对:若收到行政机关的调查通知或处罚决定书,应积极配合调查,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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