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是否必须拿钱-张津川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经济纠纷

居间人并非必须拿钱,其是否有权收取费用取决于居间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是否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居间合同的基本定义与性质

居间合同,现民法典中称为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种合同关系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二、居间人收取费用的条件

  1. 居间合同的有效性:

    • 居间合同必须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例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如果居间人促成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如无资质承揽工程)的合同,那么该居间合同可能因扰乱市场秩序而无效。
  2. 居间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

    • 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并促成合同的成立。
    • 如果居间人成功促成了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那么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反之,如果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则无权要求支付报酬。

三、居间人收取费用的实例分析

  1. 有效居间合同且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形:

    • 如在房屋买卖中,居间人成功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了居间服务,那么买方或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
  2. 无效居间合同或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形:

    • 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如果居间人促成的是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无资质承揽工程),那么该居间合同可能无效,居间人无权收取居间费用。
    • 另外,如果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如房屋买卖中买方或卖方最终未签订合同,那么居间人也无权要求支付报酬。

四、居间人收取费用的法律后果

  • 如果居间合同有效且居间人促成了合同成立,那么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如果居间合同无效或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那么居间人无权收取费用,已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

五、建议与提醒

  • 在从事居间活动时,居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 委托人在与居间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居间服务的范围、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条件等。
  •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综上所述,居间人并非必须拿钱,其是否有权收取费用取决于居间合同的有效性以及是否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在从事居间活动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居间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