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康鹏程律师|法行宝
2025-09-10 劳动纠纷

在试用期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由出卖人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风险可能转移给买受人。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一规定体现了试用期买卖关系的特殊性,即在试用期间,买受人尚未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所有权也通常未发生转移。因此,为保护买受人的权益,法律规定在此期间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风险转移的特殊情况

尽管一般情况下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风险可能发生转移:

  1. 买受人同意购买:

    • 若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明确表示同意购买标的物,则从其表示同意购买时起,风险即转移给买受人。因为此时买受人已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标的物的所有权及相应风险也随之转移。
  2. 买受人逾期未作表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在此情况下,风险同样会转移给买受人。因为法律推定买受人在逾期未作表示时选择了购买,所以风险从视为购买之时起即由买受人承担。
  3. 买受人不当使用影响二次销售:

    • 若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标的物进行了超出正常试用范围的使用,导致标的物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了出卖人的再次销售,这种情况下,风险也可能被认定为已经转移给买受人。因为买受人的不当使用行为改变了标的物的原有状态,增加了出卖人的损失风险。

三、实际操作建议

为避免试用期内商品毁损、灭失风险承担上的争议,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风险承担的约定。同时,出卖人应确保提供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则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试用商品。在试用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明:

  • 假设甲将一台新电脑交给乙试用,试用期间电脑因自身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此时风险应由甲承担,因为电脑尚未正式出售给乙。
  • 若乙在试用期间将电脑故意损坏,则风险应由乙承担,因为乙的行为导致了电脑的毁损。
  • 若试用期限届满,乙未对是否购买电脑作出表示,则视为乙同意购买,此后电脑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您在此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