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需要把业主清册提供给业委会筹备组。
一. 法律依据明确
-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筹备组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提供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备工作所需资料。这表明,物业有义务向业委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等相关资料。
二. 义务履行与后果
-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法律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如果未能提供,筹备组可持相关申请函及身份证件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查询。这表明,物业不履行提供业主清册的义务时,筹备组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获取所需信息。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我建议物业在收到业委会筹备组的请求后,应及时、完整地提供业主清册等相关资料,以配合筹备组的工作,确保业主大会的顺利筹备和召开。
综上所述,物业有义务把业主清册提供给业委会筹备组,这是法律规定的明确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