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成功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仍然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具体分析如下:
一.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
-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所规定的,专门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即夫妻双方如自愿离婚,应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并需经历三十日的冷静期。
二.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 起诉离婚是通过法院进行,涉及诉讼程序,而协议离婚则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即使夫妻一方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只要诉讼未成功,双方后续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等待三十日的冷静期。
三. 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算。
-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规定期限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完成离婚手续。
四. 结论
- 因此,起诉离婚没成功后,若夫妻双方选择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仍然需要遵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多的思考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可能后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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