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继子犯有18岁了法 监护人要担责吗-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如继子犯有18岁了,法监护人要担责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继子(或任何未成年人)在实施侵权行为(如损坏他人财产或伤害他人人身)时还未满十八周岁,但在受害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时,该继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且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那么应当由该未成年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个人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然而,如果该未成年人在诉讼时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并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负有保护、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的疏忽或未尽到监护职责而实施了侵权行为,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我们还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这进一步强调了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继子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其责任的承担取决于其是否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如果有经济能力,则由其自己承担;如果没有经济能力,则仍然由其原来的监护人来承担。监护人不可以以未成年人已满十八周岁、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而拒绝赔偿。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