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格式条款,意味着该条款并非预先制定好的、不可变通的条款,而是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依双方意思来制定的条款。以下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
一、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定义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类条款通常具有固定性、不可变通性,合同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没有协商的余地。
非格式条款(即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是相对于格式条款而言的,它是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过充分协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来制定的条款。这类条款具有灵活性、可协商性,能够更好地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
二、不构成格式条款的特点
协商性: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是合同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的共同意愿。
灵活性:由于这类条款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来制定的,因此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合同的需求。
公平性: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因此这类条款通常更加公平、合理。
三、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法律意义
保护合同双方权益: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由于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因此能够更好地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一方利用格式条款的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促进合同履行:由于这类条款更加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和意愿,因此有助于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正是体现了这一法律规定的精神。
四、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明确条款内容: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不构成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情况。
保留协商证据:为了证明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双方可以保留相关的协商记录或证据,如邮件、聊天记录等。
遵循公平原则: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举例说明:假设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关于货物的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并明确写入合同中。这些条款就是非格式条款(即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因为它们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具有灵活性和可协商性。
如果您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对不构成格式条款的条款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