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需根据二审判决结果来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 起算时间判断
二审维持原判:
- 迟延履行利息的起算时间为一审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此时,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但迟延履行利息并非从送达之日开始计算,而是从一审判决原本指定的履行期限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二审改判:
- 迟延履行利息的起算时间为二审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这是因为二审改判后,原一审判决不再执行,而是以二审判决为准。
三. 实例说明
- 以甲与乙的借款合同纠纷为例,若一审判决乙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甲借款,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那么,迟延履行利息的起算时间就是一审判决中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次日,而非二审判决送达之日。
我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应仔细审查二审判决结果及一审判决中指定的履行期间,以准确确定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