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区别-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9-05 刑事辩护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客观行为、谋取利益性质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两种罪行的详细分析:

一、犯罪主体不同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特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是利用其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职务便利进行受贿。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体则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如近亲属、情人、同学、战友等)、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这些主体本身并不直接拥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但能够通过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来实施受贿行为。

二、客观行为不同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的是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或形成的便利条件。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方式并不直接利用行为人自身的职务便利,而是通过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或影响力来间接实施。

三、谋取利益性质不同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为他人谋取利益时,并不区分利益的正当与否。即无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只要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即可构成犯罪。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则明确要求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如果谋取的是正当利益,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一区别体现了法律对两种罪行在行为性质上的不同评价。

四、法律后果不同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受贿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刑罚,并可能并处没收财产。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同样根据受贿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但考虑到其行为的特殊性和社会危害性,法律在量刑时可能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实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员工甲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乙的财物,并为乙谋取利益。如果甲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且数额较大,则甲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如果甲的亲属丙(非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甲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为请托人丁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丁的财物,则丙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犯罪主体、客观行为、谋取利益性质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仔细分析这些因素,以准确判定罪名并作出相应处罚。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