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股长一般属于管理人员,但不能延迟退休。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人社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意味着作为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是不能够申请弹性延迟退休的。事业单位中的股长,通常属于管理层级,因此会被视为管理人员,不能延迟退休。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针对管理人员,对于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作人员或一般工作人员,并不受延迟退休的约束。如果他们符合弹性退休的条件,是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弹性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股长作为管理人员,不能延迟退休。如有更多关于退休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