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第47条具体细则-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5-09-03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具体细则是关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的通行规定,以下是该法条的详细内容及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解释:

  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的义务:

    • 减速行驶:当机动车行驶至人行横道前,无论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都应当提前减速,以确保行车安全,给行人足够的反应时间和空间。
    • 停车让行: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发现有人行横道上正有行人通过,或者行人已经步入人行横道且正在通行中,机动车必须立即停车,等待行人完全通过后再继续行驶。
  2. 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的义务:

    • 避让行人:在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段,机动车遇到行人横穿马路时,应当主动避让,确保行人的安全。这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时刻观察路况,预判行人的行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措施。

法律后果: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这一规定,未减速、未停车让行或未避让行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可能面临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因此引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结语: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人行横道通行的规定,以确保行人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交通法律的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