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实施条例47条解读-褚立鲜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实际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以下均以此为准进行解读)的解读,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关乎日常交通安全的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该法条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及无交通信号道路上对行人的避让义务,这是保障行人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础。具体来说,它包含两个层面的要求:

  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

    • 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这意味着,当机动车接近人行横道时,驾驶员需要主动降低车速,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和判断人行横道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过,以及行人的动态。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是更为严格的要求,即当机动车看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立即停车,等待行人完全通过后再继续行驶。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行人通行权的优先保护。
  2.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

    • 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指示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需要更加谨慎地观察道路情况,特别是行人的动态。当发现有行人横过道路时,机动车应当主动避让,确保行人的安全。

这一法条的实施,对于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行人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仍然会遇到一些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严重威胁了行人的生命安全。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余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据该法条的规定,余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行人的通行权,确保交通安全。

同时,我也理解您作为学生家长对于路口交通安全的担忧。针对您提到的路口人流量、车流量巨大的情况,我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反映,建议他们加强该路口的交通管理,如增设电子监控设备、增加警力进行交通疏导等,以进一步保障行人的安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是保障行人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法条的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