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帮信罪37天取保书写的是诈骗案-余松华律师|法行宝
2025-09-02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帮信罪案件在37天取保候审申请书中被写为诈骗案,可能涉及罪名认定争议、证据关联性、侦查阶段程序衔接或文书表述误差。以下从法律实务角度展开具体分析:

一、罪名认定争议:帮信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模糊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而诈骗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则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

实务中两类罪名的交叉点:

  1. 主观明知程度:若行为人不仅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还参与诈骗话术设计、分赃等环节,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共犯。例如,聊天记录中出现“风险”“注意安全”等关键词,可能被推定为“主观明知”诈骗行为。
  2. 资金链特征:单笔转账超过当日账户历史峰值5倍(触发反洗钱预警),或使用虚拟币、第三方支付平台二次结算(规避监管),可能成为认定诈骗罪的证据。
  3. 涉案资金层级:2024年新规要求,涉案资金穿透层级超3层即启动诈骗罪侦查程序,这与帮信罪的审查标准存在本质差异。

建议:若您仅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未参与诈骗核心环节,可主张罪名应为帮信罪,并要求检察机关调取完整证据链(如聊天记录、资金流向等)以证明主观明知程度。

二、证据关联性:帮信行为与诈骗结果的因果关系

在帮信罪案件中,公诉机关需证明行为人的帮助行为与诈骗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若证据显示您的行为仅是诈骗链条中的一环(如提供银行卡),但未直接参与诈骗,则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实务中需关注的证据:

  1. 银行原始流水:申请调取银行原始流水,证明资金流向是否与诈骗行为直接相关。
  2. 聊天记录:若聊天记录中无诈骗话术或分赃约定,可削弱“主观明知”的推定。
  3. 获利情况:按银行流水穿透后的实际获利退赔(需调取原始完税凭证),而非按《起诉书》金额全额退赔,以避免被认定为“犯罪成本”。

建议: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可附上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您的行为仅构成帮信罪,而非诈骗罪。

三、侦查阶段程序衔接:37天内的罪名变更可能

刑事拘留后的37天是“黄金37天”,包括30天侦查期限和7天审查逮捕期限。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可能根据新证据调整罪名。例如,若初期以帮信罪立案,但后续发现您参与诈骗核心环节,可能变更为诈骗罪。

实务中需关注的程序:

  1. 刑拘前24小时:接警记录中的“报案人笔录”可能存在瑕疵,需及时申请调取。
  2. 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系统内“社会危险性评分”是关键指标,需提供连续3年水电缴费记录、工商登记变更等证明固定居所。
  3. 逮捕后窗口期:向原承办检察官提交《类案不捕检索报告》(含近3年同辖区至少5个不捕案例),可大幅提升取保成功率。

建议:若罪名在37天内变更,需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要求说明变更理由,并提交相反证据(如无诈骗主观故意的证明)。

四、文书表述误差: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问题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律师或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交的法律文书,其内容需准确反映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若申请书中被写为诈骗案,可能是以下原因:

  1. 笔误或表述不清:文书撰写时未严格区分帮信罪与诈骗罪。
  2.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公安机关在立案时可能以诈骗罪初步认定,但后续需根据证据调整。
  3. 律师策略:部分律师可能故意在申请书中写重罪名,以争取从轻处理的空间。

建议:要求律师或当事人核对申请书内容,确保罪名表述准确。若发现错误,需及时修正并重新提交。

五、后续行动建议

  1. 调取证据:立即申请调取银行原始流水、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证明主观明知程度和资金流向。
  2. 提交类案报告:向检察机关提交近3年同辖区帮信罪不捕案例,争取取保候审。
  3. 协商罪名:与检察机关沟通,主张罪名应为帮信罪,并要求说明诈骗罪的认定依据。
  4. 准备缓刑材料:若最终认定帮信罪,需提前准备居住证、租赁备案、直系亲属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等缓刑材料。

最后提示:刑事案件的罪名认定和程序衔接复杂,需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程序灵活应对。若您对案件处理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您的案件细节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