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等级资质取消了吗-李泳霄律师|法行宝
2025-09-01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物业等级资质是否取消”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是的,物业等级资质已经取消。这一决定是基于《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相关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7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的。

具体来说,该通知指出:

  1. 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无需再申请或变更、更换、补证原有的物业等级资质。

  2.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将原核定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作为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条件:这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等级资质不再是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必要条件。

  3. 加强后续管理:虽然取消了物业等级资质,但通知也强调了要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的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等后续管理工作,以确保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通知还提出了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因此,对于您来说,如果您想成立或经营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只需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便可开展业务,而无需再申请物业等级资质。当然,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您还可以积极遵循和执行相关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